来源:华夏时报
房山区20天瞒报3起矿难
因事故共死亡4人 事故单位将罚15万元 举报者最高可获万元
本报记者 孙金凤报道 昨天,北京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通报了三起今年以来发生在房山区的小煤矿瞒报伤亡事故,并将严查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安全生产事故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其官方网站透露,事故发生后,三个煤矿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隐瞒事故情况,私自进行处理,性质十分恶劣。目前由安监、检察、公安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仍在对事故中的渎职、失职等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将适时向媒体公布。
昨天,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同时发出通知,要求煤矿企业进一步规范煤矿事故报送工作,杜绝瞒报事故再次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给予事故单位1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吊销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各级安监部门将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接到的举报及时进行核实,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依法给予1000元到10000元奖励。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事故举报电话:65023616。
■新闻背景
房山区3起瞒报事故
●3月28日13时,房山区的北京市周口店龙山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一人。
●4月7日1时,房山区的北京市大村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一人。
●4月18日19时,房山区的北京市柿子树沟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两人。
原作者: 孙金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