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家乐福整改声明昨日难产
■本报记者董海东/摄影
本报连续一周追踪报道《家乐福咸鱼干爬满活蛆》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家乐福此前表示将拟出一份针对“鱼干门”等系列事件的声明,由本报向其顾客及社会各界发布。但截至本报截稿时,家乐福原定提交给本报的“鱼干门”系列事件声明仍未兑现。
近日,在拿到本报代表消费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后,家乐福北方区公共事务部经理尹庄表示,由于周末家乐福中国总部高层休息,家乐福将于本周一给予本报一份书面声明和答复。 昨天下午3点,本报记者拨通尹庄的电话。“家乐福对消费者的声明已经拟好了吗?”记者还没完整地讲完这句话,尹庄就在电话那头表示“我很忙,正在开会”,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数度致电尹庄及家乐福北方区公共事务部媒体负责人李新丽,对方均不听电话。直到昨晚6时许,记者才再度联系上尹庄,在听完记者快速说出的“家乐福中国总部声明和书面回答何时传到本报”问题后,尹庄语气强硬地说:“在开会,目前没法给你们声明,没时间和你说。”随后“啪”的一声挂掉电话。
记者随后发手机短信给尹庄,表示在本报截版前将会一直等待家乐福的官方声明和书面问答,但整个晚上都没有得到回复。
■连线上海
“家乐福无视监管部门处罚”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连线曾报道《家乐福1994公斤过期小排销毁》一文的《上海商报》记者王雅君。王雅君将上海家乐福出售过期小排被有关部门查处后的态度和反应详细告诉了本报记者。
据王雅君说,2006年4月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虹口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家乐福曲阳店出售过期猪肉小排。虹口分局检查时发现家乐福居然在售卖2004年4月份生产的小排。随后,虹口分局封存了过期小排,并勒令家乐福公告召回已售出的过期小排。
“家乐福不但当时没有承认错误,第二天甚至私自搬动执法部门封存在冷冻库内的过期小排,无视监管部门处罚。”王雅君说,执法部门还因此对家乐福加大了处罚力度。
而过期小排事件后不久,家乐福武宁店又因为售卖假LV包而被判罚30万元。
■只问不答
我们问了家乐福什么?
问1:家乐福(中国)与家乐福(国外)管理事实上存在什么差别?
提问原因:家乐福在中国的连锁店频频出事,而家乐福国外的连锁店如法国、英国等都没有出现类似的食品卫生问题,我们不得不质疑家乐福在盘算着大赚中国人钱、以中国为亚洲发展战略中心的背景下,家乐福在中外管理上是否存在差异,家乐福是不是无视中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
问2:家乐福缘何屡屡出事?
提问原因:家乐福一天一事甚至一天出几起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探询为何一个大型跨国企业、全球500强竟会存在那么多的问题。问3:家乐福频频出事,有没有引起公司高层的重视,有没有呈报制度?
提问原因:每天,我们翻开报纸就霍然看到“家乐福如何如何”的标题;每天,我们热线开始值班就能接到读者“家乐福如何如何”的投诉。但为什么在媒体屡屡曝光家乐福出事的情况下,家乐福仍然屡屡出事?难道一家跨国企业频频出现质量问题没有设置呈报制度吗?难道家乐福公司高层对媒体监督、消费者投诉一丁点儿重视都没有?
问4:爬满活蛆咸鱼干、2007年产面包等问题曝光已经一周,何时才能查明?
提问原因:“鱼干门”和“2007年面包”已经曝光一周了,家乐福方面表示会调查该系列事件。但直到今日,我们仍然没有看到家乐福给出的说明。是事件原因太过错综复杂,还是家乐福其实没有实际的调查行动。
问5:出事后为何没有具体整改措施?
提问原因:在家乐福“鱼干门”曝光后的次日,家乐福北方区请记者前去观摩超市整改过程。整个上午,家乐福只是表示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但记者却始终没有看到具体整改措施。在连续出现问题后,家乐福为何还是一味回避,却没有具体整改措施?
问6:家乐福为什么没有在店内贴召回启事,为什么对发表声明一拖再拖?
提问原因:在检查出问题鱼干后,家乐福表示愿意回收已经售卖出去的问题食品,却始终没有在店内贴召回启事告知消费者。而对于承诺的声明,也是一拖再拖不肯示人,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如此漠视消费者的要求?
问7:家乐福继续增设分店后,将如何管理数量更加庞大的超市?
提问原因:家乐福频频出事的背后,暴露出了更为深入的管理真空。而我们不得不怀疑,一旦家乐福再增设分店,扩展中国市场,家乐福将如何进行改善管理?因为,每个有良知的消费者和媒体人,都不能睁大眼睛看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家乐福”在中国滋生壮大,看着越来越多的家乐福卖出危害消费者的问题食品。
■声音回放
“在法国5年,我从来没遇见也没听说家乐福发生过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出现这种事情,早就被强制停业整顿了。”
——读者杨小姐(详见本报6月1日《家乐福脏鱼干工商没“法”罚》)
“问题的核心不是处罚力度,而是为何顾客难以抛弃违规零售企业。”作者的见解真是入木三分呀!但是你有没有想到,有多少顾客能了解到这些事实呢?而且在价格与品质之间,多少顾客会选择后者呢?依照您的意思,家乐福敢于违规,都是因为消费者的支持,家乐福在消费者的支持下完全不管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
——一网友(详见本报6月2日《家乐福鱼干门之揭黑到底》)
家乐福在收货区对购入的货物进行检验。对食品的检验主要是检测送货车的温度是否是运送食品的合适温度,在入库时,对食品进行成色、嗅觉等感官方面的抽样检验,主要是用眼睛和鼻子等生理器官检查,并未采取机械器具。只有可能有农药残留物的蔬菜会动用机器检查含量。
——家乐福北方区公共事务部经理尹庄(详见本报5月31日《家乐福:销毁咸鱼干就是整改》)
具体整改方案是家乐福把同一批次“海燕鱼”全部销毁,并将同一批次的生鲜干货全部下架。
——家乐福北方区公共事务部李新丽(详见本报5月31日《家乐福:销毁咸鱼干就是整改》)
产品质量频繁“亮红灯”,很可能是家乐福在大幅扩张过程中,管理体系的升级和扩容跟不上所致。“短期内大幅扩张,势必带来一个副作用,即人员整体素质下降,管理肯定会出现诸如企业局部区域管理达不到整体水平、企业相关理念未能贯彻到底等问题。”
——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系企业管理副教授孙斌艺(详见本报6月2日《家乐福鱼干门之揭黑到底》)
“现在只是出现小问题,但这样发展下去,很可能因为售卖问题食品而引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邱宝昌律师表示,我国的相关法律只是规定双倍赔偿,消费者买了几块钱的问题食品,超市最多也就赔个十几块,跨国企业根本不会在乎这么点赔偿费用。家乐福之所以在国内屡屡出事,首先是因为违法成本低廉,在国外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企业一般都要受到很重的处罚,欧洲就有一家企业售卖过期面包而赔偿百万美元的案例。
——律师邱宝昌(详见本报6月5日《网调:近七成人不再去家乐福》)
“一家超市,两种嘴脸”足以说明家乐福等洋超市在对待国内消费者时,态度太随意和不严谨,家乐福自身约束力和管制力不够。在洋超市内部无法自我完善的情形下,我国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并且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条例。
——政协委员李少华(详见本报6月1日《家乐福脏鱼干工商没“法”罚》)
⊙本报记者 苏无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