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昭玮)昨天,记者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今年5月份,房地产方面的投诉有10多起,主要表现在违约交房、房产质量出现问题、公摊面积增大、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利用按揭买多套房等。西安市消协依法调解,为消费者解决退房款120万元。
按揭购买多套房被拒绝
去年11月,西安市民王女士和某房地产公司签定商品房买卖协议,房产总额为280万元,约定用首付加分期的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按照开发商的要求,王女士如实向开发商的合作银行招商银行提供了资信证明。在交付了80万元的首付款后,开发商却通知王女士,资信证明没有被银行通过,原因是银行通过互联网发现,王女士以按揭的方式已经贷款购买了4个商铺,而且利用租金再支付购房首付,已经属于投资行为,按照规定,必须要提高首付款及提高贷款利率。但是如果按照银行的要求,就远远超过了王女士的支付能力,于是,王女士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开发商却要求王女士支付房款总额10%(即28万元)的现金作为违约金。王女士认为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将开发商投诉到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希望开发商尽快退还当初所交的定金。在消协的调解下,房产公司给消费者全额退还定金。
消协提醒:在这个投诉案例中,房地产开发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应提醒购房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多套商品房,银行将不予办理按揭手续,以免给购房者及银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应在合同中注明,若因多买房而造成的损失要明确违约责任。
指定按揭银行惹怒购房者
去年12月,孙先生在西安高新区购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公寓,并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今年年初,在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孙先生发现开发商所提供的银行按揭费用过高,便与开发商和指定的银行协商,能否降低按揭收费,或者自己找银行贷款,但得到的答复是,按揭费用不能再降,而且银行和开发商签有协议,购房者不可以更换指定银行,如果实在要变更按揭银行,就不能以购买的房产做抵押。孙先生认为,按揭就是为了买房,不让用房子做抵押,那么拿什么来贷款?一气之下,孙先生提出退房,但开发商却要收取退房违约金。无奈,孙先生投诉到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经过协调,开发商答应只扣除500元手续费后退房。
消协提醒:这家房地产开发商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开发商和合作银行之间私下签订协议,却将这个协议强加到消费者身上,规定消费者必须到指定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即使按揭费用高,消费者也没有选择的权利,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