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梅林的一块待建地闲置12年成为管理盲区,非法出租后藏污纳垢
福田区火速查处露天“集市”
本报讯深圳一企业拿到两万多平方米的土地后,既不开发,也不管理,一放就是12年。在此期间,他们私自划出上万平方米土地转手出租,成为经营二手建材的非法露天“集市”。 昨天,福田区根据《深圳特区报》的《下梅林露天“集市”藏污纳垢》报道和许宗衡市长对该报道作出的重要批示,迅速组织各部门集中行动,一举端掉了这个以城市待建地形成的露天“集市”。
昨日下午5时30分,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来到下梅林露天集市视察,对福田区当天整治、当天见效的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吕锐锋表示,福田区行动快、力度大,清除盲点不护短,落实市领导批示不打折扣。吕锐锋要求全市六区要以此为参照,按照许宗衡市长的批示,迅速行动,全面展开排查,清除盲区盲点,把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的活动深入下去。
当天组织行动当天取得突破
6月5日,深圳特区报关于《下梅林露天“集市”藏污纳垢》的报道见报后,福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天迅速组织行动。上午9时30分,福田区委书记许德森亲自带领区查违办、城管、维稳、工商、公安、安监、经贸、消防、运输及梅林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来到报道反映的福田农批市场西侧鸿基公司待建地现场,部署统一行动。各部门紧急调集力量,迅速展开了清查清理清场。
执法部门迅速联系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政府执法要求传达到各经营户。执法部门派人把守“集市”入口,所有物资只出不进,“集市”进入清场清空阶段。
交易停止了,洗车点停止营业了。商户在收货外运,二手建材装车清运,油罐车一辆辆开出。至下午6时许,露天“集市”清运已完成三分之二,可以看到成片的水泥地。
在“集市”的铁皮屋旁,许德森亲自主持召开查违现场工作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加以整改。各部门按照责任制和时间表当天行动当天取得突破,两天彻底清运清场,第三天要对场地封场进行封闭管理,派专人24小时看管。
在全区传达市长批示
市领导对下梅林非法露天“集市”的查处工作高度重视。许宗衡市长对报道和查处作了全面详尽的批示,并指派市政府督查处到福田区进行督促查处。昨天下午福田区委书记许德森再次来到“集市”了解清场进展,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随后福田区召集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许德森传达许宗衡市长的批示,并向市政府督查处汇报了查处进展。许德森要求全区要按照许宗衡市长的批示,不折不扣地完成下梅林露天“集市”的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福田区定于6月6日举行区政府媒体通报会,向各媒体通报本次查处工作。
许德森表示,全区各部门要以此为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查处高潮,坚决纠正预留地、待建地上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完成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的各项任务。福田区要启动责任倒查制,对用地单位、属地管理单位和职能部门要进行严肃追究,扫除福田辖区范围城市管理的盲区。
区委书记质问责任单位负责人
昨日上午9时40分,福田区委书记许德森率各部门负责人在“集市”中部署相关部门展开查处工作。他说,要感谢媒体将这个管理盲点曝光,否则这个安全隐患还会存在下去。
许德森指示区查违办叫来该待建地责任单位深圳市鸿基公司的一名副总,询问了待建地的来源和转包经营现状。许德森严肃地向该名副总指出,按照城市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闲置两年即要没收。取得土地后的责任单位要负责管理该地块,不得出租,不得转让经营。正是该公司违反这几条导致了露天“集市”的形成,责任单位要迅速停止上述行为,恢复土地的原功能,并待市国土部门进一步处理。
鸿基公司副总在现场表示,公司会按照区里的要求,立即对待建地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三天以内将场地内停放车辆和堆放物资全部清理完,并对清理后的地块加强管理。
下午4时左右,记者又来到现场看到,场地内的各商户正在加快自行搬运清理旧集装箱、二手建材等物资的速度,进展很快,但全部清理完毕需要两天时间。
新闻背景
待建地闲置了12年
据悉,根据2006年6月1日深圳特区报刊登的“直通车”督办件(总序号0052),市民反映“福田区下梅林农批市场附近梅山苑旁边,有一片10000多平方米的空地,里面有违法搭建”的情况,6月2日福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向深圳市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地政建设检查通知书》(福城法地查字[2006]第039号),要求该公司三日内提供有关资料。
经调查,该地块位于福田农批市场西面,1994年2月24日鸿基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93409]号),地块编号为B403-19,用地面积为2015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用于兴建办公楼、停车库、修理厂、单身公寓,但该地块为自用,不得转让和从事房地产经营。
如此管理
只管收租金不问经营是否合法
2000年,鸿基公司将该地块的10000平方米用于公司的临时办公和维修车间,另外10000平方米则出租给私人老板经营,对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则不闻不问。在2004年的“梳理行动”中,福田区组织城管、公安、街道办等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该地块清理后,移交给红线用地单位鸿基公司,要求公司加强管理,不得非法出租土地。但鸿基公司又于2005年将该地块非法出租给私人老板,用于停放运输车辆。2006年3月,私人老板将该地块的部分土地出租,用于废旧建材收购站、食品饮料仓库、汽车美容洗车场、汽车轮胎修配厂和非法加油站。
2006年3月,区城管执法局、梅林街道办事处对废品收购站及私宰生猪场进行了查处和清理。6月5日,区城管执法局向鸿基公司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福城法地拆字[2006]第4037号)。该局还将尽快查清鸿基公司自用地块上建筑物的报建情况,如属违法临时建筑,将在2006年6月10日对其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