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和深圳相继出现“天价医疗费”事件的讨论还没有平息,“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叹息犹在耳边,文昌市人民医院又出现丑闻:在病人病愈已出院的情况下,还收取“打针”费。如此乱收费事件,再次拷问医疗的制度弊端(详见本报今日第3版)。
病人无奈地感叹,为什么被宰的总是我?电脑如果能说话,恐怕也要抱怨,为什么“背黑锅”的总是我?一旦有患者质疑并查实住院费用有误,医院或是医生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电脑出错了”,医院能不能给个能让人基本接受的理由?如此推诿,医疗市场何时能进一步规范?病人也是消费者啊,现在不是讲明明白白消费吗?怎么到住院看病就得稀里糊涂“消费”(挨宰)了?
我还记得,去年年底,广州惊现医疗乱收费,一个患者一天竟打45支抗生素!患者家属去交涉,医院在费用清单中减去了24支。这件荒唐的事情经媒体广泛地报道后,当时曾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事情过去半年多了,不少医院仍然“故伎重演”、坑人依旧。有专家介绍,如今医院的很多疾病都没有一个诊疗规程,医生要做什么检查,全凭主诊医生说了算,医院和医院之间也是各自为政,没有一个标准,而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他们也无从查考,从而给不良医生开大处方乱做检查留了空子。而大多数医院对住院病人的治疗检查经常采取“先斩后奏”,清单上所列收费项目大多病人看不懂,以致患者对住院收费疑问重重。什么样的病人需要用什么样的药?什么样的病人需要做什么样的检查?缺乏明确的诊疗规范,作为患者也常常不知情。这就给医院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提供可乘之机。
医院乱收费已蔓延为一种亟待治理的普遍性“公害”。乱收费带来很多后果,其中之一便是让医生和患者之间、医生和医生之间、病人和病人之间、病人和亲属之间,丧失起码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的缺失甚至蔓延到最亲近的人之间,比如夫妻之间、子孙之间,使得原本温暖的亲情在某些时候变得冷漠。比如,一个家中有年迈的老人患上比较严重的病,有的人首先考虑的不是亲情,而是权衡经济上的得失,甚至最终没有把老人送去医院,这种冷漠让人心冷。
如果不从制度设计上解决问题,类似的冷漠还会出现。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的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道德的准绳和尺度。医疗活动是一项人命关天的大事,没有钢性的制度规范,患者及家属的利益就难以确保。而医院制度的执行和贯彻得怎么样,院长是关键人物。
某种程度上说,解决乱收医药费问题,关键在院长。医院院长的职责是管好医院,建立良好的服务秩序。教育部曾披露,3年来794名校长因乱收费被撤职,可怎么不见卫生部披露医院乱收费,院长被撤职呢?医院乱收费,院长同样应受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