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6月4日报道的《托管药房为何一片喊亏声》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专门接受晨报记者独家采访,首次对外披露了南京市药房托管的进展和具体措施。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郑建宁更是强调,药房托管就是为了减轻患者负担。 药房托管希望三方共赢“通过药房托管的尝试,我们的根本目的就是减轻老百姓的看病负担。”昨天,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郑建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据介绍,南京市雨花台和栖霞两区率先进行药房托管试点后,目前药房托管已经在该市所有政府办的一级医院推开,而且该市还在每个区选择了一家二级医院试点。郑建宁表示,计划今年底药房托管将在二级医院中全面推开,而该市目前有政府办一二级医院150多家,涉及的面相当大。郑建宁说,一直以来老百姓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深恶痛绝,通过药房托管目的是为了打破以前的利益格局,让利于患者。但是由于体制的制约,目前医院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在药房托管中依然存在,而作为药房托管不可缺少的医药公司,自然也要考虑到它们的利益得到保障。因此,在药房托管推行前,相关部门制定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三方共赢。
为了保证患者在药品支出方面的费用下降,该局规定,药房托管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格应该在原来的基础上让利给患者3—5个百分点。另外,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前提下,医院应该有效遏制大处方、高价药的现象,降低处方值和药占比,间接让利给患者。 规定医院分成不得超过40
%对于医院的药品收入,南京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韦广锋补充道,我省物价部门对于招标药品的定价原则是在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8%—38%,中间分5档,为了鼓励医院多进便宜药,原则是招标价格越低的药品加价比例越大。为了确定药房托管后医院的获利比例,该局对医院药品的平均加价比例进行了调查,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平均加成27%30%,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平均加成为35.6%。为此,南京市卫生局根据现行的政策、两个试点区的情况和目前医院的实际状况,规定现阶段参加药房托管的医疗机构利益分成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40%,如果超过这个比例将受查处。 医院药房并非一托了之
另外,郑建宁表示,卫生主管部门对于医院药房并非一托了之,会通过约束、监管机制规范医院行为。郑建宁指出,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院药品收入的管理,规范其用途,集中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公益事业(惠民病人),以及弥补病人欠费。而且,医院和医药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托管合同操作,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出合同之外的要求。对于医药公司反映的有医院提出赞助费等问题,郑建宁称,该局目前还没有接到这类反映,如果确有此事,必将严查。
医药公司是赢是亏还是秘密
不过,有关负责人同时指出,在药房托管过程中,医院和患者的获利都是一目了然的,也是可以规范的,但是医药公司到底获利多少却不得而知。该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在对药房托管进行调研时,医药公司对于自己的获利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这就让大家很难知道到底医药公司是赢还是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