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村报6月6日讯安徽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日前出台“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有关政策,就提高培训质量提出新要求。今年培训30万人
今年我省计划安排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30万人。 重点围绕当前农民工就业量大的制造、建筑、服务等行业开展培训。农民培训补助资金人均250元,由中央、省和市县财政按1:1:0.5的比例配套落实。全省所有的县(市)和农业人口超过总人口50%的县级行政区(开发区、试验区)均可自愿申报承担培训任务;在培训规模上向农业大县、劳务输出大县和革命老区倾斜。基地认定更严
各县在认定培训基地过程中,要面向各类培训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项目招标,对公办的培训机构与民办培训机构一视同仁,择优认定。承担培训任务4000人以内的县,基地总数不超过10个,承担培训任务在4000人以上的县,基地总数不超过15个。今年,全省只进行一次基地认定,年度项目实施期内允许取消不合格的培训基地,但不再替补新增培训基地。推行订单培训
全国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确定2006年为“阳光工程质量年”。省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求,各项目县在分解培训任务时,要根据培训基地的订单数量和质量确定相应的培训任务,没有订单的基地不分配培训任务,转移能力强的培训单位优先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
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机构保证学员参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并逐步扩大技术含量高、培训时间2~3个月的专业培训比例。今年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编印《农民进城务工读本》,免费向农民发放。(冯长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