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贵版前日的街谈怒斥了一家嚣张的地产商城启集团,实际上,由于广州房价的飞涨,广州已发生多起开发商单方面退定,使购房者遭受重大损失的恶劣事件,比如海珠区某楼盘,开发商以内部认购的楼宇受地铁三号线施工影响而至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由,单方面违约,仅退给购房者定金1万元,再赔1万元,而面对当初内部认购时4500元/平米的价格飙升到7500元的现实,1万元的赔偿又如何能弥补?而对这些财迷心窍、气焰嚣张的地产商来说,道德谴责根本是耳边风,无所谓,必须要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势单力薄的小业主怎么制裁财大气粗的地产商呢?北京最近一起索赔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据新华网昨日报道,2004年8月,杨某与北京某地产商签署了内部认购协议,并交纳了首付款,但在房价上涨后,开发商擅自将房子转卖他人。杨某随即将地产商起诉到通州区法院,因该地段的总体房价每平方米又上涨了700元,杨某在要求地产商退还首付款及利息的同时,还要求“涨价赔偿”6万余元。近日,法院判决杨某胜诉,地产商必须支付“涨价赔偿”。
目前,广州城启集团大规模退定事件也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虽然法院怎么宣判还未可知,但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广州这些被无良地产商欺压的准业主也完全有理由得到“涨价赔偿”。希望法院能还这些受害业主一个公道,让无良地产商受到应有的制裁,就像那些来旁听的受害业主所说的,“大家都在等法院怎么判,这对于我们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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