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许震宁)记者昨天从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南京籍2006届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就业援助登记:市总工会认定的2005年度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登记工作从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
申请登记的毕业生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2005年度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2005年度《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院校提供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材料。登记地点在位于北京东路63号的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83151907、83151906)。据介绍,近日,市人事局将对接收首次就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财政安置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安置一人,补贴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