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用保姆名义买房?
为争房产总经理提出诉讼,称买房时身份证过期因此借用保姆身份证
被告女子否认保姆身份,称与原告为情人关系,房产系自己掏钱购买
男方说因为身份证过期,用保姆名义买房,如今保姆赖着房子不还;女方却说,自己根本不是保姆,而是与男方同居两年的情人,情人之所以反目是因为男方“死去”的老婆突然出现。 6月2日上午,一起离奇的房产纠纷在天河区法院开审,房产证上署名李琴(化名)的女子到底是情人、保姆还是骗子?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原告说
信任保姆因此借其身份证买房
原告是北京一家公司广州分公司的总经理林先生,他在诉状里说,2004年12月8日和12日,他分别购买天河区天朗明居以及中山大道上各一套住房时,因为自己的身份证到期而不能办理过户转名手续,同时因为自己当时已满55岁,不能办理20年期限的按揭贷款,所以暂借家庭保姆李琴的名义进行房产登记。
林先生说,买这两套房的钱以及过户的税费全部是由他支付的,李琴当时承诺房屋实际归林先生所有,而且可以随时应自己的要求办理过户到其名下的手续,但是现在李琴却拒绝按照自己的要求办理过户,还擅自把位于天朗明居的那套房子租出去谋利。
为此,林先生携太太将李琴告上法庭,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李琴将她名下天朗明居和中山大道上这两套房子产权确认归林氏夫妇所有。
庭审结束后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林先生的手机,林先生称妻子在身旁,让妻子和记者说话。林妻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李琴是以前她家的保姆,他们夫妇都是老总级的人,平时工作特别忙,李琴在她家工作时表现特别好,看起来很有诚信的那种,他们也因此很信任李琴。记者问她为什么会用保姆的名义买房,林妻表示,家里有客人不方便说话,然后挂机。
记者发稿前再次拨打林先生手机,林先生在手机中表示,自己有事,不方便和记者说话,接着就挂断了电话。
被告说
购房费用全系自己积蓄
针对林氏夫妇的诉讼请求,比林先生小24岁的李琴却在法庭上说出另外一段隐情,她说自己根本不是林家的保姆,而是和林同居两年多的情人,当初她为了和林相恋而离婚,如今林自称“死去”多年的妻子突然现身,她还因此被林氏夫妇指称为小偷而被刑事拘留一个月。
据李琴介绍,2003年8月,她在辽宁省丹东市一家发廊打工时,认识了来这里洗头的林先生,以后,林先生经常来到该发廊洗头,都是李琴为他服务,两人渐渐关系密切起来。林先生告诉她自己是中国×矿集团公司的职员,派到丹东任一家百货公司的总经理。交往一个多月以后,林先生告诉李琴说他的妻子已去世了,儿子在国外读书。李琴也告诉林先生自己因感情不合和丈夫分居的现状。
李琴说,林先生当时承诺,只要她肯离婚,他就会和她结婚。“考虑到他条件很好,虽然比我大24岁,我就答应了,”李琴说,她在9月底就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搬进林先生家中,两人双宿双飞。
2004年3月,林先生被单位调到广州工作。4月17日,李琴也来到广州,住进了林先生单位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北金海花园一套房子。7月,李琴在该花园一家美容店里找到了工作。据李琴讲述,在自己和林先生同居的日子里,她偶尔和林先生谈起结婚的事情,林先生就说,刚上任忙不过来,等他退休之后再结婚。
李琴说,自己用多年来积蓄的35万元,在中山大道天朗明居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几天后,又在天朗明居旁边的美好居以按揭20年的方式购了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首期付款7万元。李琴说购房款全部来自多年打工的积蓄,以及离婚时分得的一些钱。
2005年4月,李琴体检发现患上了乙肝,2005年5月份,她装修好了美好居的房子,为了不传染乙肝给林先生,就一个人搬进去住了,林先生还是一个人在金海花园住。林先生常常去看望李某。“我有他住处的钥匙,他也有我房子的钥匙,”李琴说。
起冲突
被告成“小偷”被拘1个月
变故发生在2005年10月10日。据李琴讲述,当天下午1时许,李琴和朋友从美容店抬沙发走到林先生所住的小区后院,见林先生和一个50多岁的女人从对面走来,林先生冲着李琴喊着:“李琴,你过来。”李琴应声走上前去,林先生又厉声喊道:“李琴,你过来。”快走到林先生身边时,林先生身边的女人像突然反应过来似的将手中的东西放在地上,冲上去抓住李琴大骂:“你这个小偷!偷我家的东西!”边骂边打。李琴没有还手之力,就问站在旁边观望的林先生:“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中年女人(后来证实是林先生的妻子姚某)对围观的人说:“这是我家的保姆,偷我家的东西了。”林先生在旁边也这么说。警察闻讯将李琴和姚某带到了天河区石牌派出所。2005年10月12日晚,警察要求李琴签署刑事拘留通知书时,李琴要求见林一面,当天,在石牌派出所的一间小房间里,林先生和李琴见面了。
李琴问林先生:“打我的那个人是谁?”林先生说:“她是我老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要多理解我,我老婆很厉害,她要让你坐十几年牢的,你这两套房子过到我的名下,就说是我出钱买的。这样,我就想办法救你出去。”
李琴对记者说,她拒绝签署转让房子的协议,但是应林先生的提议,还是在回答警方问话的笔录里说,房子是林先生出钱买的,“我那时觉得,他欺骗了我,不过对我还是有感情的,只是为了应付老婆才这么做。”李琴还说,拘留结束她出来后曾问林先生,“是不是你把我弄进去(指拘留所)的?”林先生对此的回答是,“不是我把你弄进去的,是你自己做的事把自己弄进去的。”
打官司
原告出示“垫款协议”被告称伪造
2005年11月11日,李某被拘留了一个月之后,取保候审出来了。从看守所一回到家,李琴就看到自己美好居的房门上贴着天河区法院的公告-——她已被林先生起诉了。
今年2月15日,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林先生告李琴借贷纠纷案,林先生在法庭上出示了两份“购房垫款协议”,协议内容称李琴买的两套房子是由林先生垫款支付的。李琴在庭上指出,这两份垫款协议纯属伪造,要求做笔迹鉴定。林先生的代理律师不同意做笔迹鉴定。
2月24日,此案由林先生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撤诉。同月28日,林先生和妻子作为原告,再次将李琴告上法庭,于是出现了如上离奇的一幕。6月2日,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到底李琴是林先生的情侣还是他家的小保姆?讼争的两套房产到底归属谁所有?本报将继续关注。
各执一词
原告林先生:
买这两套房的钱以及过户的税费全部是由我支付的,李琴当时承诺房屋可以随时应自己的要求过户,但是现在却拒绝办理。
原告林太太:
李琴是以前家里的保姆,我们夫妇平时工作特别忙,李琴工作时表现特别好,看起来很有诚信的那种,我们也因此很信任她。
被告李琴:
我根本不是林家的保姆,而是和林同居两年多的情人,林告诉我说他的妻子已去世,儿子在国外读书。
我用多年来积蓄的35万元,在天朗明居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几天后,又在美好居以按揭20年的方式购了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首期付款7万元。购房款全部来自多年打工的积蓄,以及离婚时分得的一些钱。
本报记者 吴秀云
图:
房产证上的名字虽然是你的,可房子是我的! 漫画/吴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