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6月6日讯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关心重视民族工作,有力促进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我省有9个少数民族乡、136个民族村、39个民族社区,少数民族人口41万人。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全省各级人大把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落实,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有关报告后提出关于我省民族工作的审议意见。省政府根据审议要求,调整民族乡经济发展计划,明确提出3年内9个民族乡经济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9个民族乡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意见,被省委、省政府作为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有力推进民族地区“赶超目标”落实。
调研报告受到王金山省长批示后,省直有关部门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逐项落实,去年落实支持资金1300多万元。省政府还作出决定,每年增加4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去年,淮南市人代会把代表们提出的“大力扶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列为议案办理后,该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各县区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扶持民族乡发展力度。合肥、亳州等地民族乡发展步伐也正大大加快。(曹显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