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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瑞校长(右二)在第三次研讨会议上作为主席之一主持会议
郭明瑞校长应邀在闭幕式上致词
水母网6月6日讯 应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教授的邀请,烟台大学校长郭明瑞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保玉教授4月30日至5月7日赴台湾参加了“2006年第四届海峡两岸民法典学术研讨会。
在学术研讨会期间,郭明瑞校长在“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立法建议”第三次研讨会议上作为主席之一主持了会议,并应邀在闭幕式上致词,与来自台湾和大陆的同行就法学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与研讨。此次学术研讨会举办的很成功。通过交流与研讨,对许多学术问题有了共同的见解,并借加强了双方学者间的了解,也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同时也扩大了祖国大陆对台湾的影响。会议期间大陆学者的论文受到台湾学者和学生的重视,反映出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水平。一些学生还询问到烟台大学等高校攻读研究生的相关事宜,希望到大陆学习深造。
在台期间,郭明瑞校长拜会了世新大学校长牟宗灿教授,就互派教师、学生及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并签署了两校全面合作的协议书,计划于下学期开始实施。扩大了烟台大学与台湾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提升烟台大学在台影响。
郭明瑞校长此次是第三次到台湾访问,在他接触的台湾学者和有关人员都希望加强两岸的交流,希望早日实现“三通”。他们中许多人来过大陆,对大陆的印象很好。到过山东的人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一些山东籍的人士也十分关心家乡的发展。
郭明瑞校长表示:烟台大学将加强与台湾高校的交流,学校已经设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继续保持和扩展烟台大学法学院与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英美法研究上的合作;继续密切与东华大学、宜兰大学的合作;开展与世新大学在中文、新闻、法学、管理等学科领域的交流合作;邀请更多的台湾学者和学生来烟台大学交流访问。(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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