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斌、卫敏丽)院士制度起源于欧洲。20世纪初,中西文化交流进程加速,“科学”、“科学家”、“学会”、“科学院”等科学新名词潮水般出现在报刊上。1928年国民党政府成立中央研究院,1946年决定建立院士制度,1948年第一批院士产生,共81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酝酿建立学部制。1954年,中科院开始筹备建立物理学数学化学部、生物学地学部、技术科学部和哲学社会科学部,其中自然科学方面共推选出172名科学家为学部委员。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正式宣布成立学部。
1993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1993年,在王大珩、师昌绪等学部委员的倡议下,成立了中国工程院。自1997年起,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同步进行每两年一次的院士增选工作,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中科院学部每次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2005年工程院院士增选名额也不超过60人
1998年7月1日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实行“资深院士”制度,年满80周岁的两院院士将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或“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称号。
两院同时还实行外籍院士制度。
目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总数均超过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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