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即日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将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实行派遣。如此一来,临时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只有单纯的工作业务关系,其工资发放,党团关系、档案管理、劳资纠纷等,归市人才交流中心派遣部负责。
新的派遣制度启动后,“临时工”这一称谓将彻底消失,成为“合同工”———有了一张合法的劳动合同作为护身符,其身份是人才中心派遣部委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
更为重要的是,临时工最为关心的身份、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档案存放、职称评审等一系列问题都将一一迎刃而解。在签订双方劳动合同的同时,市人才交流中心将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被派遣人缴纳的“四险一金”、工资等费用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再代为发放,这将使被派遣人的利益得到保证。同时,用人单位可对被派遣人的日常工作予以监督,有不良表现,可反馈到人才交流中心,予以处理。
求职者可申请加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才资源库。然后,人才中心将根据用人单位的不同要求,选择合适的人才派遣。
今后凡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需新进临时工作人员,既可自行选定,也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派遣库抽调。具体操作程序分三步:首先,由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与市人才中心派遣部签订派遣协议;接着,市人才中心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派遣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
即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将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并将填表,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清理过程中,凡是素质较好者,在征得本人意愿后,可选做实行派遣用工的对象。
(晚报记者 何昌钦)
来源: 华龙网 2006-06-07 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