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难进、进难留及人才机制问题给“两院”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
全日制法律本科生少,知识结构不合理。虽然全省“两院”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大幅提高,但成人教育培养的多,正规院校毕业的少,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更少。 滁州市法院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生只占6.7%%。合肥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法官只占9.6%%、检察官仅占4.6%%,只有25人!“两官”素质有待全面提高。
一线办案力量严重不足,“两官”超负荷工作。目前,全省法院法官年均办案近60件。明光市法院4个法庭仅有13名审判员,年人均办案138件。合肥市1名书记员要应对四五名法官承办的案件,1名法官2天左右要办结一件案件。长期以来,“两院”干警加班加点已成常事,有些法院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很多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健康状况堪忧。
法官、检察官受到的干扰较多。“两官”编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审核,升迁、工资待遇、奖罚、退休、离任辞退等都按行政制度执行,办案中受到外界压力和干扰大,难免出现案件裁判不公、久拖不决现象,社会影响差;极少数法官违法审判、执行,有的甚至枉法裁判。阜阳市法院1998年以来有13人受到立案查处,去年以来9人被开除党籍;阜阳市检察院2002年以来,14人受到处理。这些现象都严重损害“两院”和“两官”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