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在南京一家私企上班的小陈,昨天到晨报“准妈妈QQ群”里抱怨说:“我才怀孕,就被老板变相地开除了。”她对记者说,她才怀孕70多天,老板就让她休无薪长假。
小陈在群里发言说:“老板刚刚找我谈话,说我现在工作状态不好,总出错,叫我自己写个请假条休假。 他的意思是我一直休假,我就写了。”小陈还告诉记者,老板找她谈完话后,会计又来找过她,告诉她休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但是保险还帮她缴。小陈很困惑:“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是不准开除女职工的。我这样虽然名义上没有开除,但是跟开除不是一样吗?”
小陈的话在群里像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准妈妈们纷纷上来谴责这个老板。网友源缘说:“我觉得你的老板属于违法了。”网友小小鱼说:“这是老板给你下的套子。他解聘你就违法了,可是他让你自己写请假条,他就没有责任了。”很多网友都建议小陈告她那位老板,有的建议她去跟老板谈一谈,把请假条要回来。
记者昨天咨询了劳工仲裁部门,他们称:“如果小陈是主动请的假,请事假是没有工资的,请病假的话,公司则应该按照南京最低工资标准690元的80%付给她。但是,如果是老板让小陈走的,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老板没有这个权力,而且也不能解聘孕期的女员工。”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小陈不是主动情愿要请假的,可以把请假条拿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