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薇)6月6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服务局获悉,对于安置原企业30%以上富余人员的主辅分离企业,沈阳市将给予税收减免政策,3年内将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今年沈阳将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要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产权明晰并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30%以上,并与其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由沈阳市国资委出具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沈阳市财政部门出具“三类资产”证明,税务部门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所谓“三类资产”就是指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地方企业“三类资产”的认定由市财政部门出具证明。另外,主辅分离企业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减免收费政策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经收费单位(水利部门)核实、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财政机关审核,3年内减半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