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陈璇翻开近期的《桂林日报》和《桂林晚报》,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一些“警民合力擒抢匪”、“众市民见义勇为将小偷追得跳江”等相关的报道跃于眼前。这些报道让一些热心的市民读后不禁热血沸腾,感受到了桂林市民团结齐心打击犯罪行为的决心。
受害人:市民挺身相助 彼此不再无助和害怕
6月2日晚7时许,市民谢小姐拨通了本报热线,既高兴又愦憾地表示,刚才有很多热心的摩的司机和市民帮她抓住了抢匪,但她还没来得及一一道谢,他们就走了。所以她特别希望能够通过《桂林日报》向见义勇为的热心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当时,谢小姐正和一位女同事从三里店的桂林海关往长城酒店方向走,突然,她的身后窜出一个比她高出一个头、染着黄头发的男青年抢了她的手提包就跑。谢小姐和女同事边喊边追,在追进海关旁的一个小巷时,两个女性感到有些害怕。正在踌躇时,她们不经意间回头竟发现身后跑来了许多市民,还有几位是开着摩托车的。他们跑到谢小姐跟前问坏人往哪跑了,然后就追了去。当大家在一个居民区的小院里将抢匪包围时,惊慌的谢小姐感到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流,对大家的帮助感激不已。
大家将抢匪交到迅速赶来的警察手中后,很快就散去了。谢小姐追上了一位热心的摩的司机表示感谢,其他人很快消失在夜幕之中,谢小姐为没能一一道谢而深感遗憾。
谢小姐对记者说,近段时间,她在报上看到了许多关于市民见义勇为的报道,想不到这样的事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她在感叹这些贼猖狂的同时,也为市民的义举深深感动着。
见义勇为者: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打造平安桂林是我们的责任
目前,桂林逐渐形成一种团结打击盗抢等丑恶行为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外地小偷在我市猖狂行窃的行为,一些网友还自发组成了义务反扒队。过去那些对盗抢漠不关心的行为已逐渐被大家见义勇为的行为所取代。
5月31日,一男子在西门菜市盗得一老人钱包后被人发现,10多位互不相识的市民看到后加入到了追贼队伍中。小偷被追到西门桥时慌乱地跳进了桃花江里,在游到南门桥下时因体力不支狼狈上岸,被早已包围在岸边的众市民擒获。
6月3日,针对外地小偷在我市猖狂行窃的现象,一些素不相识的市民通过桂林生活网组成了一支义务反扒队,于当天下午分头行动,在各个热闹的街道抓获了几名正在行窃的外地小偷,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以上几个令人感到欣慰的正义行为,只是近期发生的见义勇为事件的一个缩影。当时参与到西门菜市追贼队伍中的郁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在报上看到了一女士在中山中路被抢包的不幸遭遇后,更加痛恨这种盗抢的犯罪行为。他觉得,打造平安桂林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一个社会的治安状况不是仅靠一个部门就可以维护好的,警力有限但民力无穷。盗抢事件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角落,但有限的警力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市民却是无处不在的。只要大家都能够同仇敌忾,在公安民警赶到之前将坏人包围,坏人逃脱的机会就会少之又少。而且,如果形成了一个“盗贼过街,人人喊打”的环境,还能有多少人会铤而走险为抢一点小钱而葬送自己的前途呢。
市民:街上巡逻的警察多了 我们追贼时的底气也足了
当然,有些市民也许会说,抓坏人是警察的职责,市民没有这个责任。他们表示了各种各样的担心:担心见义勇为受伤后无钱治疗,担心万一牺牲了,家人无人照顾。
还有一些小偷经常在某地下商场乘市民试衣服时,将他们的值钱物品“扫荡一空”。而商店里的老板大多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即使说了也无人声援,最后落得个被小偷报复,影响生意的结果。所以店老板大都选择了沉默,从而助长了窃贼的嚣张气焰。
目前,警方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也让大部分市民消除了一些顾虑和担忧。警方针对“两抢一盗”的现象加大了打击力度,加派了警力。最近,市民们在街上经常可见巡逻的警车,还有全副武装的警察牵着威武的警犬在各个街道巡查,同时还有便衣民警伏击守候。
一些市民向记者表示,现在街上巡逻的警察多了,市民们在追贼时的底气也足了。“因为我们在发现盗抢事件后只要及时报警,附近的警察便会迅速出现。加上随着追贼的热心群众的增多,我们也不再担心害怕。”
专业人士提醒:见义勇为值得弘扬 但不提倡盲目见义勇为
君健律师事务所黄丽娟律师就见义勇为的行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见义勇为,语出《论语·为政篇第二》“见义不为,无勇也”。从字面上理解,见义勇为意为遇见合乎正义的事情便勇于去做。见义勇为本身不是法定概念,也没有法定形式,而是属于伦理道德范畴。如果从法律角度考察,见义勇为是为了使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免于或减少损害,而采取的合乎正义的行为。
黄丽娟律师说,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人的目的不在于物质利益,社会群众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公益而自发行动起来,无疑是一种值得大力提倡的行为,对于净化社会风气,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见义勇为时仍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比如应针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矛以制止,见义勇为后应及时交给有关执法机关处理等等。这样既可以有效避免群众的无谓受害,也使得见义勇为合理合法,不至于“好心办坏事”。关于这一点,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有效的帮助。
还有一点需要提及的是,各地都曾发生过因见义勇为导致自己受伤或处于被动处境的例子。2004年8月,四川省市民张德军见义勇为驾车追抢匪时,与抢匪的摩托车相撞,两抢匪一死一伤。此后,死亡抢匪的家属和另一受伤的抢匪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一审和终审都认定张德军无罪。但此事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就见义勇为是否“过度”等问题引发了争议。
所以,民警也提醒大家,见义勇为也需注意方式和技巧。我们应从安全角度考虑,不提倡盲目的见义勇为。
请大家注意 记住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是重要线索
记者从110指挥中心了解到,在发生被盗抢的突发情况后,受害人因受到惊吓,报警时常常出现表达不清、语序混乱的情况。不停地说:“快来!快来!我被抢(偷)了钱!”可当接警员问其案发地点时,受害人却埋怨说:“问这么多,坏人都跑了。”不管接警员怎么问,报警人都因为过度紧张而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受害人紧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说不清楚案发地点,延误了最佳时机,让出警的民警去何处找,往何处追?现在公安机关已在各个街道小巷设下了卡点,指挥中心接警后通过对讲机进行全面通报,就能迅速出动撒下“大网”。所以,此时报警人务必要镇定,向接警员表述清楚地点,犯罪嫌疑人逃窜的方向,最重要的是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因为这是帮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