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从7月1日起,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政策将有所调整,新政策对35周岁及35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参保初期待遇做出调整,同时对退休人员参保和保险待遇也有相关规定出台。
新政策规定,年满35周岁及35周岁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由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下调为4%;35周岁以上的仍为5%。
关于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从今年7月1日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和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以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应按每人每年96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补助费。
据悉,从2003年12月份贵阳市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以来,贵阳市目前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约4万人左右。对调整后的新政策有不理解的群众,可到贵阳市各级劳动保障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