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黄月红记者黄墩良)以前,工人拿不到工资,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女士这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是希望能探视儿子。
赵女士与前夫许先生婚后生有一男孩。去年4月,赵女士与许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儿子由前夫抚养,抚养费由许先生自行负担,赵女士每个月可探视儿子1次。 离婚后,许先生千方百计阻挠前妻看望儿子,双方经常为探望孩子的事发生争执。今年5月份,赵女士向南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赵女士说,因为前夫的阻挠,她已经1年多没能见到儿子了,很是想念。前日,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和桑林村村委的劝导下,许先生同意赵女士每月探望儿子。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安排下,赵女士终于见到了儿子,她高兴地抱起儿子哭了起来。
据法院介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案件,在泉州还是很罕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