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通讯员王芳柳双兴记者黄墩良)收购多只野生保护动物的郭德平,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泉港区法院日前对郭德平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郭德平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郭德平系泉港区明成华酒店采购员,2002年12月间,时任该酒店副总经理的王某(另案处理)要求郭德平采购一些野味供客人食用。郭德平便联系商贩,向商贩收购活巨蜥二只,死掉的穿山甲一只,眼镜蛇活的五条,放在酒店厨房内,2002年12月1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认为,郭德平为酒店牟取非法利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