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该厅联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出台的《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正式颁布施行。根据该办法,可申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除下岗失业人员以外,还包括特别困难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年龄60岁以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年龄60岁以内、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愿到省政府确定的湖南西部地区或县级(含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持有效证件,向本人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后,向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推荐。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2万元左右。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