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截至2006年3月31日,全省各级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取缔无证行医机构2728户次,罚款190.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95万元,移送公安和工商等部门案件20件。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各市、县区都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全省共查处假冒“义诊”65起,罚款46万余元,没收医疗器械、药品价值13万余元。取缔以医学科研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机构28家,
哈尔滨和齐齐哈尔市在电台创办了“医政彩虹桥”节目;佳木斯市在电视台“包罗万象”和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开展了专题讲座;黑河市做到了广播有声、电视显影、报纸见字、街道挂横幅、单位贴标语;绥化市创办了《绥化医政简报》,及时通报全市“打非”方面的相关情况。这些活动对引导患者识别非法行医、正确选择医疗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监督。(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