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商责令停止经营
日前,本报热线接到多位读者来电,反映居民楼底层重庆鸡公煲店未拿证照先“试营业”。记者调查发现,该店确实没有基本的营业执照和餐饮店前置审批手续,还明目张胆地“试营业”。昨天,当地职能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工商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居民:楼下开店违规
芳华路478弄培花小区,位于申波路口。高层居民楼底层,是沿街门面房。日前,居民来电反映,楼下门面房开了一家重庆鸡公煲店,可能会影响居民生活。记者在现场看到,店里正在装修,俨然一副即将开业的样子。
楼上是居民住房,很多居民向记者反映:“餐饮店开在居民楼底层,虽然是沿街的,但油烟、噪音等肯定会影响居民生活。”居民认为,“按有关规定,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居民住宅,我们认为这家店不能开在这里。”
居民们告诉记者,自2001年陆续搬入后,底楼的门面房就没“消停”过,开过茶室、棋牌室、卡拉OK厅和鸡粥店等。今年3月底,门面房里又有人装修了,还竖起店招。
店方:无厨房无油烟
进入门店,记者发现店里没有厨房,也没有安装排油烟设备,排风设施很齐全。自称现场负责人的小伙子说,店内不设厨房,食品都是从外面加工好拿进店的,店里只是用酒精炉加热。所以,不会有油烟的困扰,希望居民能谅解。
两个小时后,李姓主管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店方接到居民投诉觉得很委屈,“向房东租房子时,不知道开设餐饮店还有那么多规定。到目前为止,已投入近十万元,如果不能开店,损失会非常大。店方会与居民积极沟通,尽量不影响居民生活,争取得到居民认可。”当记者问起营业执照和餐饮店前置手续时,这位主管开始显得吞吞吐吐。
当地居委会负责人表示,重庆鸡公煲店装修一事,店方从来没有向居委会打过招呼。
工商:当场责令关门
前天下午,记者得到消息称,重庆鸡公煲店已开始营业。花木镇人民政府得知相关情况后,启动了以“五队”(工商、城管、公安、市容和社保)为主的联动机制。
昨天上午,经前期排摸,镇政府社保科牵头,由工商浦东新区分局花木工商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镇房产办事处、培花社区相关人员展开联合行动。
中午,店内已有三四桌客人点菜。联合执法队员向店内临时负责人王先生表明来意,对方解释说,证照正在申请,这几天在“试营业”。
经查证,店方属无证照经营,工商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要求店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联合执法人员监督下,店方关闭了店内的水电等设施,并当场锁上了大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