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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小荣此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利。(罗晓晖 摄)
昨天,佛山三水警方向媒体公布三水首宗利用互联网公然侮辱他人案件。违法人员小荣(化名)利用图像处理软件,将四位老师头像照片合成到色情图片及动物肢体上在互联网上传播。这是佛山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种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疑被学生泄愤发“黄”帖
据介绍,今年5月11日上午,佛山某中学的老师报警称,在佛山天天新网站论坛的版区上,发现有几个带有其头像的侮辱性的帖子,怀疑是已被学校依规处理过的学生对学校强烈不满故意将其头像照片合成到色情图片及动物肢体上在互联网上传播进行侮辱,要求警方全力破案消除影响。
网络警察出动找到源头
据了解,这是三水警方首次接报的利用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案件,佛山市三水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派出精干警力进行网上侦查。在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网络警察很快在该网站上,找到使用粗口意味账号发布的侮辱性图片,内容主要是在一些裸体的男女和猴子、猩猩、鸡的动物肢体上,接上某中学4位老师的头像照片,形象动作粗俗恶心。在保存作为证据后,这些侮辱性图片及相关的跟贴评论得到及时的永久性删除。报案后48小时内,警方发现三水西南一宽带用户的儿子小荣(在该某学校就读的高二学生)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对其使用的电脑主机进行扣押,并在其中悉数找到了已经发贴到互联网上的侮辱性图片的原始图。小荣也当场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为贪玩违法浑然不知
据违法人员小荣交代,今年4月28日至5月9日期间,其在家中利用电脑,先后三次从所读学校网站上“师生介绍”栏目中下载了老师的照片,再从百度网站上搜索到色情男女和猪、鸡、猴等照片,利用photoshop制作软件将图片合成7张侮辱性图片,匿名发布张帖到佛山天天新网站论坛以及百度网站的搞笑类“贴吧”。
令人震惊的是,小荣浑然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他只是觉得将认识的人与其他图片重新合成有搞笑的效果。将图片发表,是想炫耀一下自己的作品,绝对是没有针对性的。由于虚荣再加上做的时间急,就找大概相熟的老师的照片合成发贴完全没有恶意的,都是贪玩而已。
处罚尽显人性化执法
三水警方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小荣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以来,佛山警方首次依据该法对此种利用网络合成图片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据佛山警方介绍,小荣通过电脑处理技术,将他人头像合成到动物图片或者色情图片上,并且在互联网上加以传播,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利,应该受到处罚。但警方考虑到,一是小荣主观上动机没有太大的恶意,纯粹是贪玩或是想显示一下自己的技术才导致违法,经教育已经认识到错误性和严重性;二是考虑到小荣是在校的高中生,如果对其进行较重的处理,将会影响到他今后一生的前程,所以对他进行了人性化的从轻处理。
知多D 侮辱情节较重者拘留5天并处罚款
侮辱,指用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5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记者刘妍 通讯员 罗晓晖 廖彩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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