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现金管理实行招标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财政部、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国库现金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管理,目前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中央财政国库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 《办法》规定国库现金可采取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方式进行操作。
《办法》规定,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面向国债承销团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公开招标进行。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一般在1年(含1年)以内;银行在接受国库存款时,必须以可流通国债现券作为质押物,质押国债的面值数额为存款金额的120%。
买回国债也将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公开招标。(a22)编辑: 栾晓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