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87:21:11新华社成都6月7日电(记者任硌)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因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以及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日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案被告安国胜、漆零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违背有关规定,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美元,致使近385万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法院因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据了解,丛钢等人入主控制中川国际,并涉嫌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得到了时任副省长的李达昌的支持。
通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丛钢等人分文未付,仅以虚构的河南四通电力公司资产置换获取了中川国际国家股,还从中川国际获得了2483.15万元现金的转让差价,并以持股51%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审法院还认定,检察机关指控丛钢、安国胜、漆零春等三人将中川国际价值10200万元港币的资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事实和罪名成立。指控三人数次将1865万美元先后转至由丛钢等个人控制的账户,供个人使用并造成1350万美元的巨大损失,构成挪用资金罪名成立。
据介绍,在共谋合同诈骗以取得中川国际的控制权和财产期间,丛钢等人还于1998年5月采用合同诈骗手段,非法占有四川省粮油公司货款2300余万元。
丛钢、安国胜、漆零春被捕前,曾先后任中川国际董事长、董事兼财务总监等职位,并同时分别任深圳市通富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