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获悉,近期该中心受理有关托管中心相关政策问题的电话咨询较为集中。通过对来电咨询内容的分析,市民关心的问题以“进入托管中心的条件以及能够享受哪些政策”等内容居多。
据介绍,2004年,本市出台了《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对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帮扶职工再就业实施了10余项劳动保障优惠政策。 该办法主要以盘活企业有效资产、筹集资金、妥善分流安置全部职工为前提,以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加快国有特困企业退出市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为目的,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分流安置职工的基本原则。安置职工的基本办法,通过托管和分流两条渠道进行。今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12333将开通专家热线解答相关问题。
为了帮助市民更加清楚地了解有关托管以及托管中心的相应政策,结合市民近期的咨询热点,12333给出以下两点提示:
一、什么是托管中心托管中心是退出企业职工托管中心的简称,它是促进国有特困企业退出市场、整体分流安置职工的渠道之一。托管中心作为一个非经营性、非营利性、非企业法人的服务型管理组织,是由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建立的,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企业不再建立托管中心。
二、可享受哪些政策1.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除养老、医疗保险外,暂不缴纳失业、工伤、生育、老干部医疗保险费。
2.对于进入托管中心的在原企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按照《天津市城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交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资金由再就业资金筹集,由市财政局与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结算。其中,原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当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和1%的费率计算5年的医疗保险费,到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交纳手续,托管期间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变。
3.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费率11%),进入托管中心后,可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4.托管人员在托管期间退休的,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对完全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给予养老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补贴;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费,直至法定提前退休年龄。
6.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或工龄已满30年的人员,全部纳入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其中完全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再就业资金给予补贴。
7.对于已经认定为工伤且处于停工留薪期的人员,进入托管中心后,根据其鉴定的等级不同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记者侯砚通讯员冯兆君劳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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