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蕾)“小黄金周”即将来临,那么,从6月14日到18日期间,如果单位要求上班,工资该怎么算?昨天,市劳动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中心负责人明确告知,除了机关和中小学校外,按照市府通知调整休息日的单位,在14日、15日、17日、18日四天内上班的算加班,而在16日上班的,只能作为正常出勤上班,不能算作加班。
据悉,此次市政府所发的通知是一个临时调整通知,具体的调整办法为,机关和中小学校6月10日、11日双休日与14日、15日工作日对调,6月16日放假。该通知同时明确,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可由各系统结合实际,酌情安排。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可以调整休息日,也可以不调整休息日。调整了休息日的单位,如果14日、15日、17日或18日上班,则属于双休日加班,可以按照双休日加班计算加班工资,即加班工资按照工资的200%计算。而16日既不是法定节假日,也不是双休日,因此16日那天上班不能算作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