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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采购变局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6-8 9:37:08 · 来源: 新京报
各省重新探索新模式,“挂网限价”有望推广;招标代理机构悄然转型 最近,为筹备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某跨国药企广州分公司政府事务经理王瑾(化名)忙得不可开交,一直处于焦灼状态,这种焦灼来自于目前国家招标采购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往,王瑾所在公司每年要参加广东省各地的23次招标,但今年广东招标采购工作迟迟没有启动。实际上,国内众多药企也正面临着同样的困惑。2001年开始全国推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几年间不断受到各界的非议。甚至在集中招标采购模式的发源地———海南,当地有关部门目前也正酝酿调整这一模式。
运行将近6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究竟会走向哪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从今年起,国家已不再要求各地执行统一的招标模式,而是放权给地方去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国内已先后出现“四川挂网限价模式”、“云南宣威模式”、“上海闵行模式”和“南京药房托管模式”等,药品流通领域一场波及全国的“革新运动”大幕已经拉开。
药品采购重回政府主导,分省推行
在今年3月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指出,国家将把降低药品价格作为治理医疗不正之风的突破口,治理中间环节的层层加价,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办法。
4月13日,国务院纠风办再次向各省纠风办下发通知,将有关药品招标工作表述口径统一为:“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鼓励大型制药企业直接参与竞标。”
日前,分管招标采购具体事务的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人士也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药品采购仍是“地市级招标”和“省级招标”两种情况并存,今后将逐渐过渡到以省为单位进行集中招标,相关政策以国务院纠风办有关文件为准。另悉,从今年开始,各医院是否参与传统招标采购,已不再列入卫生工作考核内容。
四川“挂网限价”模式获推
“过去的那一套系统可能废弃不用了,但广东招标新办法仍在制订中,我们只能等着出台最新政策才好具体安排。”王瑾称,听说招标采购将以省为单位,取消地级市单独采购权,可佛山等市已经开始制订招标采购新方案。最新消息称,继四川之后,广东将在明年1月份正式实施《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预计本月内完成方案最后修订。
据介绍,与去年试行“挂网限价”模式的四川一样,广东此次挂网采购的具体做法也是:先成立一个政府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网络系统,进行药品限价竞价、药品电子商务交易。
此前,四川将所有采购品种都放到网上,凡招过标的药品都以上次中标价为限,过去未参加过招标的,专利药以最高零售价7.5折的价格挂网,原研药和国内仿制GMP药均以最高限价6.5折挂网。改革初期,四川这一做法曾遭到了一些跨国药企强烈反对,有200多个新品种无人投标。
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沈骥最近公开表示,四川的药品招标系统受到了国家监察部、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国务院纠风办先后3次邀请他们参会交流,去年卫生部号召全国向四川学习,国内共有17个省市赴川取经。
目前,作为药品消费大省,广东已成为第二家“挂网限竞价”模式的试点省,沈骥说一旦收效明显,该模式将逐渐向全国推行。
最大招标中介海虹控股欲转型电子商务
在传统集中招标采购运行的6年间,遭受业界非议最多的就是药品招标代理商。不少药品经营企业反映,由于中标之后,仍须进行“二次公关”,企业销售成本并不比以前少,反而多出了一块代理服务费。
今年5月,北京市已将招标代理费从0.5%下调到0.3%,按北京120亿元的采购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用缩减约2400万元。另外,颇受中央政府青睐的“挂网限价”模式已经绕开原有的第三方代理服务商,由接受限价或竞价条件的药厂直接上政府网参与竞争,招标代理服务业务今年业务量预计将大幅削减。记者日前获悉,占国内招标采购代理70%业务的海虹控股已开始酝酿业务转型,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纯粹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过渡。
今年4月15日,海虹控股拿到了国内第一张医药电子商务B2B牌照,获准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传统招标采购模式对药品交易信息化的推动非常大,而且总体上看中标药价较过去至少降低了25%,但是招标只是一个价格撮合过程,想通过它来解决所有不合理问题显然不现实。”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肖鱼向记者表示,拿到牌照后,海虹整体业务已筹划向全面电子商务转型,这项新业务目标就是逐渐取代传统药批功能。
目前,海虹控股已在全国27个省设有药品电子交易中心,几乎独家掌控了覆盖全国的医药采购各方数据库。“新业务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绕过药批后,医院能否及时支付药厂回款。”景肖鱼告诉记者,最近济南、青岛等地相关部门已成立“集中结算办公室”,要求医院在指定银行开立“药品采购专户”,药品采购资金先由银行垫付70%、医院承担30%,之后银行再从医院收入账户中扣除。
“新业务模式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将从过去的0.5%提高到2%.”景肖鱼透露,目前海虹控股子公司海虹药通新成立3个子公司,7月份将在全国启动新业务,初期选济南、青岛、石家庄、衡水试点,预计今年年底吸纳国内60%以上的企业采用新模式采购。
各方声音
“医改应与药改同步”
哈药集团副总经理李大平
目前关键问题是,医改、保险制度未能和流通改革同步。企业招标是一种经济行为,应该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市场问题,比如在国外,往往是10多家医院联合起来与采购商直接谈价,没有中间环节,医院作为经济主体,自然会考虑低成本买进物美价廉的药品。
“医药未分业是错误基础”
九州通集团总经理刘兆年
现行药品招标采购政策,是建立在医药没有分业的错误基础上,很难正确地去实施。招标现在成了鸡肋,参加不是,不参加也不是,即使中标了供货量也不大,而且回款时间特别长。
“规范办法应尽快出台”
诺华中国公司对外事务总监胡萍
现在各地招标模式不尽相同,国家应尽快出台一个相对规范的管理办法。不少地方评标看重价格因素,对质量指标很少关注,不同药厂产品质量差异很难体现,还有一些地方直接设定一个“门槛价”,把高成本的新药品种挡在门外。她认为,这实际上不利于老百姓自由选择不同层次的药品。
“新模式也应把握好尺度”
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
我们不可能再退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应该允许各地探索新模式,不可能全国统一一个标准。在新的管理方法没有确定之前,如果盲目大一统,就会形成行政干预,把招标采购模式搞成现在的医院、企业、百姓等都不满意的“变种体”。但各地新模式也应注意把握好尺度,弄好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弄不好又会导致用计划经济的权力经营市场。
新闻背景
药品招标采购一路坎坷
早在2000年3月,海南省6家三甲医院率先在网上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共采购100多个品种,打响了该模式在国内的第一枪。2001年9月中旬,卫生部等6部门在海南召开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现场办公会。两个月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纠风办等6个部门联合出台《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308号文件”),全面推行这一模式。
2004年4月前后,因该模式运行成本太高等问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13家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国务院,呼吁暂缓推行这一工作,以减轻企业负担。2004年9月,在多方调研之后,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再度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320号文件”)。但时至今日,320号文并未能有效执行,一些地方探索的新模式再次进入决策层的视野。
客观来说,6年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积极意义不能抹杀,毕竟把很多临床用药价格拉下了一大截。以海南省为例: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头孢曲松钠”在当地中标价从6年前的33元降到了目前的2.9元(降幅约91%),同时,山东罗欣“头孢哌酮钠”从33.06元降到8.69元(降幅73.7%),丽珠集团“盐酸左氧氟沙星”从58.68元降到16.17元(降幅72%)……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矛盾交织,这一模式没有最终实现“减少流通成本”、“让利于老百姓”两个初衷,国家不得不在各地开始又一轮新模式试点。
各地涌现特色招标采购模式
“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这是云南一个县级市宣威在招标采购方面的经验,和四川“挂网限价”模式一样,这种尝试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取得成功。与此同时,上海闵行区和南京市则从医药分业的根子上进行了革新。
云南宣威模式
县级市率先放弃跟标
按此前规定,像宣威这样的县级市并不具备组织药品招标采购的资格,但宣威市政府还是成了第一个“吃螃蟹者”。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
当地政府采取三轮竞价、一轮议价的程序,把价格压到合理水平,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100%使用中标药品。医院所用药品通过卫生局的配送中心,通知两家中标公司,一周之内中标公司必须上门配送。医院须按时结算药品货款,作为合同三方中的一方,当地卫生局负责监督医院与公司各自的责权落实。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04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
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上海闵行模式
“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
2005年8月,上海闵行区卫生局开始探索医药分家。操作模式为“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闵行区内各公立医院的药品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然后由卫生局根据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对医院全额拨款。药品收入与医院和医生的收入彻底脱钩,药房和药师仍属医院管理。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对同一规格的同种药品只招一个药厂供应,避免厂家对临床用药进行回扣促销。对集中采购的品种,只确定一个配送商独家配送,避免配送商对医院进药进行回扣促销;由政府部门集中采购,取消医院进药权;药品货款由财政集中支付,取消医院药款支付权。
南京“药房托管”运动
“二权分离”+“三个不变”
今年5月,南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13个区近200家医院全面推行,其中包括所有的一级医疗机构和50%的二级医疗机构,若试验获得成功,将继续扩展到三级医疗机构。具体做法是,由中标的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对试点医院进行药房托管,实行“二权分离”和“三个不变”: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医院,经营权交给企业;药房的产权、药剂科的职能和药房人员的身份不变。所有药品由中标商业公司配送供应,医院每年从药房销售收入中提成30%-35%作为补偿。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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