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改革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全部由个人缴费“多缴多得”
核心提示
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养老金发放新、中、老有别,“多缴多得”。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缴费,退休后与企业职工按照同样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昨天,省政府下发了《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了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我省养老金整体水平将提高。《意见》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义庆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养老金个人账户降至工资8%全部由个人缴费
“这样调整不会影响到个人的养老金标准。”刘义庆说,以往,个人账户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个人8%,单位3%。现在,个人账户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这样适用于做实个人账户,而且,原本由单位缴纳、打入个人账户的3%,现在虽然不入个人账户,但会转而注入统筹基金。相当于这部分钱从左口袋进入了右口袋,并没有跑掉,最终仍然会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只是待遇结构发生了变化,待遇水平不会降低。
“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与缴费比例的升降没有直接联系。缴费比例由政府测算,不影响待遇的高低。养老金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根据收支结余情况,逐步降低企业费率,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收支差额部分由政府来负担。”
截止到2005年年底,我省参保职工达538.3万,离退休人员177.2万。今年我省养老保险将扩面20万人。“此次改革后,我省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整体水平将提高。”刘义庆说。
关键词“新人”“新人”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简称《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新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刘义庆解释,计发办法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按照过去的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都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这种办法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一些人缴费满15年就不再缴了。”
为了鼓励人们参保缴费,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改革后,缴费每满1年发给1%,即参保人员每多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增发1个百分点,上不封顶,计发月数越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例如,缴费到50岁,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95,而缴费到60岁,计发月数为139,即退休越晚,养老金越高。
关键词“中人”《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属于“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据了解,我省于1995年开始全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在1995年以前已经工作的人员,1995年以前的工龄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另行制定。
关键词“老人”《意见》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其离退休时国家和我省的政策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意见》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累计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职工在职时死亡或刚退休时死亡,个人账户中扣除企业缴费后的余额连本带息一次性付给死亡职工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刘义庆说,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企业按照缴费基数的20%,职工按照8%缴费,合起来是2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本身就是一个经济体,缴纳比例20%中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12%并入统筹基金。退休后将和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办法的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缴费年限5年刘义庆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如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以向后延长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女性参保人员可选择50~55周岁之间退休领取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两年以上的,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手续。
刘义庆解释,这是针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此次政策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在50~55周岁之间自由选择,根据新的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选择50岁退休没有55周岁的退休待遇高,因为50周岁的计发月数为195,55周岁的计发月数为170。
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低保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其已退休人员直接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比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已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随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流动性较大、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怎样参加养老保险,目前正在进行调研。”刘义庆特别强调。
此外,从今年起,我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记者李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