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提醒:申报期截至本月22日,逾期不申报者从7月1日起缴费将自动增加10%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邓奕潘丽敏)2006年社保费年度申报已于日前开始,由于今年社保政策调整,申报时间将提前于本月22日结束。 但根据地税部门的统计,截至本月7日,已申报的企业不足20%。地税人员介绍说,从往年经验看,很多企业都集中在申报末期申报,此做法有三个弊端:一是届时集中网上申报的企业众多,网速将很慢,影响申报质量;二是今年申报期提前结束,不仅影响加大,而且很多凭老经验的人可能错过申报期;三是未作年度申报的,无法对企业参保人的参保数据进行核对。因为,申报过程同时也是数据复核的过程,可及早发现错误的申报数据并及时纠正。据了解,往年社保费年度申报期过后,都有单位、企业前来反映社保费多扣款了,但地税人员表示,根据文件规定,单位、企业如果不按规定办理年度申报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也就是说,单位逾期不申报的,从7月1日起,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 110%确定,缴费将自动增加 10% ,过后不能要求调低。
特别提醒
单位申报年度社保费请注意三件事
1 、年度申报时间为 2006 年 5 月 10 日至 6 月22日。在此期间新增人员,如果单位已作年度申报后新增员的,对新增人员也须作年度申报,上门申报的,则在增员表的备注栏填写“年度申报”,由柜台人员对新增人员办完增员后进行年度申报;如是网上增员的,次日转换后企业仍需上网为新增人员进行年度申报。如果是未作年度申报的,应在年度申报时对新增人员一并申报。2、年度申报表中的“个人储蓄”、“重录个人储蓄”栏,不是基本社会保险,如果不参加此项的单位不要录入。3、退休人员,如果是由市社保机构全额发放养老金的(绝大部分的企业单位),就不需对退休人员进行年度申报,其余单位即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省级养老统筹的邮电等单位的退休人员,要进行年度申报。由市财政办统发退休金的退休人员,由市财政支付中心工资统发部门统一生成基数,其余应进行相关退休人员年度申报的单位,具体可通过地税网站的“退休人员年度申报”进行申报。不能进行电子申报的单位可上门申报。(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