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金额小于 100元(含100元)的中奖者,可向商家当场兑奖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潘丽敏洪清清)6日下午,市民王先生冒雨来到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1000元的奖金,并按规定交纳了200元的个人所得税,成为我市首位刮刮奖发票千元大奖获得者。
本月3日,王先生到思明区滋味馆海鲜大酒楼消费,此次消费,王先生共有3张两百元版的发票中奖,其中一张中了1000元,另两张分别中了10元。王先生说:刮刮奖发票可以直接刮奖,第一时间知道中奖情况,快速、明了;而且中奖金额小的还能马上向商家兑奖,十分方便,今后他要告诉每个朋友,消费时一定记得向商家索取发票,同时注意验证发票的真伪。
地税人员昨日也提醒说,凡发票中奖金额大于1000元(含1000元)的中奖者,须持发票原件(兑奖联、发票联和验证码区必须完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地税部门各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兑奖手续。经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中奖信息和发票无误后发给奖金。中奖一万元和五万元的获奖者要先提供以上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兑奖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再通知中奖者领取奖金。
凡发票中奖金额小于100元(含100元)的中奖者,可在消费现场向提供发票的纳税人(商家)兑奖。凡在本市领购并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均应为其消费者即时兑付中奖奖金。如中奖者未在消费现场兑奖的,也可在规定的有效兑奖期内,到地税部门各办税服务中心兑奖,手续同上。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