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家沙梁村28位出嫁女状告村委会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聂翠莲、徐双娥等28位出嫁女诉讼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与本村出生的男性村民同等的待遇,获得应该得到的经济利益。 她们在起诉书中阐述了诉讼的事实与理由。据了解,这28位出嫁女都是出生在徐家沙梁村并且成家后仍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女婿虽不是本村村民,但随女方在徐家沙梁村居住,且户籍也在村里,承包土地多年。1992年12月和2000年11月,村委会决定,本村出生的姑娘在二轮土地承包中不分给土地;村里集体为村民所建的住宅楼、临街商用楼,凡本村出生的姑娘无论婚后是否在村里成家居住,与其外来的丈夫均没有分配资格。于是经营土地多年的28名出嫁女被剥夺了二轮土地承包权、两楼分配权和作为村民依法应得的其他经济利益分配权。2002年6月7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干涉下,28位出嫁女每人取得1.7亩二轮土地承包权。然而两年后,28位出嫁女每人承包的1.7亩土地被村委会收回,作为建设住宅楼和商用楼地皮。28位出嫁女的诉讼请求就是取得与本村出生男性村民同等的待遇,分得每人应得的住宅楼和商用楼,或同等价款的人民币。(文/夏合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