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日报6月8日讯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住房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我国在社会分配上执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政策,通过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平衡、住宅供求矛盾突出、房地产价格上涨等问题,较好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房地产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使居者有其屋是一项有利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长远政策。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土地控紧、银根紧缩等原因,使我市商品住宅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致使商品房销售价格持续上涨,部分市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已成不争事实。为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了通过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发放廉租房补贴等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住宅供求矛盾突出、房地产价格上涨等问题。要求每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廉租房补充资金及征收房屋交易契税中,每年安排分别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用于购买住房、集中新建住房,作为廉租房源或统筹用于发放住房补贴。
自1996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建立和完善了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及优惠政策,加快了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1998年至2004年我市累计完成住宅投资11.875亿元,竣工住宅面积142.73万平方米,解决了约17130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平抑了商品房价格,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筹措了200万元启动资金,100万元用于购建廉租住房,以实物配租形式租给廉租房对象;另100万元用于按照每年600至96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到廉租房住户手中,由廉租房住户到市场上承租住房。对房产部门直管的2万平方米的公房,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核定200余户约0.5万平方米的公房作为廉租住房,给予了免交租金的政策。2005年,市房产局对市区25988户低保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首批503户低保户已经提前领到了住房补贴。
为了进一步推行经济适用房建设,我市2005年再次开工建设了3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分别是位于合淮路以西、铁路线以北、舜耕西路以南的兰亭小区,位于田大路以西、铁路线以南的康安家园以及银鹭小区,总建设面积近30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在2005年、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了我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标,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快建设步伐,保证该项民心工程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