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日报6月8日讯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商和社会资金来我市兴业投资,鼓励全民创业,经教育局研究,从2006年秋季开始,对在我市兴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其子女就学有了新规定。
从现在开始,凡来淮北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创利税50万元以上的兴业投资人员(不含房地产投资),其子女在淮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不受学区限制,免收借读费;在高中阶段就读的,省、市级示范性高级中学可视其情况特招入学。 本规定从2006年秋季开始执行,各相关单位和学校遵照执行。
同时,为有序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城区内仍暂定淮北市五中初中部、三堤口学校(原工程处学校)、淮北市四中(原矿务局二中)初中部、机厂路小学、翠峰路小学等学校为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定点学校,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凭《外来(出)务工人员证明》、《淮北市流动人口暂住证》等有关证明,到指定学校就读。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上述学校就读,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可享受与城区学生同等收费,各定点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本市户口借读定点学校的,不享受此待遇。(记者冯冬梅、通讯员王志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