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为公司付出大量劳动并创造效益却未得到分文报酬
20名大学生集体索薪量劳动并创造
6月8日上午,安宁某高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20名学生齐聚兰州广域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该公司讨要实习期间的工资。 原来,这些学生去年年底在该公司实习期间,参与该公司承接的“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项目”中的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教室的安装工作,付出了大量劳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
20名学生讨要工资
当日上午,记者在位于西关的兰州广域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楼下见到了这20名讨要工资的学生。一名姓王的学生告诉记者,他们是安宁某高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专业的大四学生,2005年底到该公司实习了一个月,他们参与的是该公司承接的“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项目”中的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教室的安装工作,大家都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当时公司口头承诺给每位实习学生给付一定的实习费用,目前实习结束已经半年了,可是该公司一直推诿不给钱,他们就是来讨要实习工资的。
一位同学告诉记者,虽然兰州的单位都没有给实习生发放工资的先例,可是他认为在该公司实习期间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为该公司创造了效益,实习单位理所当然应该给学生发放工资,何况公司也口头承诺过要给学生一定的经济补助。该学生称,当时实习的地点在农村,他们在该公司完全充当了员工的角色,公司最苦最累的活都由他们来干,加上当时是寒冷的冬天,好多同学手都冻肿了,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同学们还是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布置的任务,公司不给同学发工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公司:实习生没有工资
兰州广域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斌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公司是安宁某高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专业实习基地。公司和院方就此也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上并没有给学生发放工资的条款。他认为公司为学生提供了实习的软硬件环境,为学生提供了实习的素材,在实习过程中学生收获了知识和技能,理应学生给单位缴纳一定的费用,而不是公司给实习学生发工资。
该高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一位负责人也对学生讨要工资的做法感到不解,他称学生讨要工资的做法影响到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目前,学校将出面和该公司积极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律师:实习生应该有工资
就此,甘肃金中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秉礼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实习生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法定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他认为实习生给实习单位创造了效益,应该有工资。
本报记者 张鹏翔 唐学仁 实习生 齐国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