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小偷”追上公交车 张狂“白衬衫”当众掏刀子
开门放“贼” 司乘遭指责
公交车上小偷行窃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每次类似事件发生后,总有人在追问究竟谁该对此负责。其实,公交车就是一个小社会,能力有强弱、责任有大小,我们都不该做一个只动口不动手,而把责任全部推给别人的“旁观者”,每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事件:公交司机开门放“贼”
6月8日一早,霍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555,讲述了一件既让他气愤又让他失望的事。当天一早,霍先生乘坐一辆车号为甘A·25347的106路公交车去上班。当车行至天水路附近时,他听到车前部有争吵声,起身一看,发现一名20多岁、南方口音的年轻人正站在一名身穿白色衬衣的男子身边,要其把自己的钱拿出来,谁知对方听后直接给了年轻人一拳,并反问道:“车上这么多人你问我是什么意思?”说完竟然从身上拿出了一把匕首。当时车上有不少乘客,见“白衬衫”如此嚣张,大家开始指责“白衬衫”。此时,年轻人要求司机不要开门,自己要向“110”报案。但车到站后司机却打开车门,“白衬衫”和另两名男子下车后张狂地离去。霍先生说,从两人的对话判断,“白衬衫”可能偷了年轻男子的钱,年轻男子发现后向其讨要,“白衬衫”竟拿出凶器威胁。他说,即便司乘人员不愿参与此事,当时天水路什字就有交警,司机完全可以停车要求执勤交警处理此事,或报警等待警方到达,但司机却把门打开,放走了“白衬衫”一伙人。这种行为让他非常气愤也很失望。
司机:第一现场不在车上
根据霍先生的反映,记者来到了位于西站的106路调度站了解此事,106路车队的张学武队长在向甘A·25347的司乘人员了解了情况后告诉记者,据司机讲,当时公交车在等红灯,一年轻男子突然跑来要求司机开门,该男子上车后要求“白衬衫”把钱拿出来,但对方不认账,双方发生争执后“白衬衫”拿出了一把小刀。由于第一现场不在车上,司机无法判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到站后不得不将门打开。对于在车上发生偷窃等事情,司乘人员都知道要在第一时间报案,但这件事应该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张队长同时也表示,公交车上发生偷窃事件,要求司乘人员控制局面的确有些困难,其实每一位乘客都有这样的社会责任,不能把问题全部归结到司乘人员头上。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甘肃金中浩律师事物所的张军律师认为,如果失主是在公交车上丢的财物,下车发现被盗后又追回讨要,此时失主与公交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司乘人员对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赋有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确定盗窃发生在公交车上,那么司乘人员只有道义上的责任,而非法律责任。但“白衬衫”掏匕首的行为已经妨害了公共安全,可追究司乘人员的过错责任。公交车上发生类似的事件,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报案,小偷的嚣张就是因为大家都只愿做一个旁观者。
本报记者 田海珠 韩学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