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少女”索赔案昨嘉市开审
原被告双方就机场拒载事件事实部分争议较大 庭审将延长至今日
本报嘉峪关讯(记者董开炜)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嘉峪关机场拒载事件”中的受害少女向海南航空公司索赔案件,6月8日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受害少女梅君(化名)及其梅君的父亲、全权代理律师张起淮和助手共4人在原告席落座,北京竞天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铭和彭学军受海南航空公司全权委托到庭代理应诉。由于双方代理人就事件事实部分的争议较大,当日的庭审未能按期结束,庭审将延长至6月9日。
当日上午9时前,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一楼大法庭里,聚集了上百名听众,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甘肃卫视和嘉峪关市电视台共架设了4台摄像机,对庭审进行实录。9时整,合议庭主审女法官宣布正式开庭。
原告方出示影像资料
在当日上午的庭审中,受害少女的代理律师张起淮首先主张了95万多元的索赔诉讼请求,陈述了诉讼事实和理由,继而申请法庭演播了由其出示的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录播的“意外之外的意外”、“飞机,凭什么拒载”和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录播的“梦断飞天”等专题节目片段,以及其先后赶赴兰州、酒泉、嘉峪关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的影像资料,肇事司机出庭就车祸发生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陈述。
中午12时,法庭宣布第一次休庭,下午3时再次开庭后,原告方另外6名证人当庭陈述证言,中国国防大学骨科副主任医师、骨外科专家,靖京中心医院副院长弓水堂先生就此案相关医学知识进行了讲解,以此证明海南航空公司的拒载导致受害少女再植机会丧失,是少女最终截肢的主要原因。
被告律师质证“不正常”
针对原告方所举证据、证人证言和医学专家讲解的有关医学常识,海南航空公司的代理人杨明和彭学军逐一进行了质证。海航代理人认为,受害少女系无自理能力的重度伤残旅客,其家属委托的购票人在购买机票时隐瞒了事实真相,因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无效,海南航空公司的拒载行为符合规定。
在进行质证过程中,海航两名代理人就原告方证人“我看见一名戴墨镜的男子站在候机厅最后一道门、听机场工作人员说他就是机长”一说揪住不放,且步步紧逼地追问“你有没有坐过飞机?机长在飞机起飞前在什么位置?”等问题。当66岁的医学专家在讲解过程中出现数字表述错误时,也遭到两位代理人的质问。原告律师认为,被告律师如此就无关案件事实的细枝末节寻根问底的做法不正常。被告律师的这种质证方式,也引起一些听众的不满,就在上午休庭前,法庭秩序出现骚乱。
海南航空公司的两名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表现,让部分听众难以接受。当日休庭期间,记者向他们表露采访意愿,但他们以“海航不让接受采访、待庭审结束后再说”为由婉言拒绝。
受害少女已回到校园
6月8日的庭审中,受害少女梅君一直在原告席上与父亲和代理律师坐在一起,梅君自始至终都很镇静。在法庭外,梅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记者问她:明天有人问你话时你害怕吗?她回答说:不怕,也不紧张,我知道什么说什么就是了。梅君的父母告诉记者,梅君自5月27日回家后,5月30日便回到学校上课了,每天都坚持走着上学放学,不休息一次最远能走500多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