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燃气爆炸事故原因初步认定 爆炸未影响楼体结构
信报通州讯(记者 孙华良 特约记者 何志达)蓝山国际公寓燃气爆炸事故原因已初步认定,目前区有关部门正聘请权威部门加快认定事故责任,研究善后赔偿问题。
昨日,副区长赵玉影组织召开由区政府办、市政、燃气办、建委、公安、消防、司法、卫生、红十字会及玉桥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了蓝山国际公寓燃气爆炸事故善后工作。
5月17日凌晨3时,蓝山国际公寓1单元403室发生燃气爆炸,导致4人受伤住院。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紧急救助预案,设立了现场救援指挥部,进行减灾、救灾救援,并每天一次例会通报救援情况。救助工作中,区应急指挥部拿出专款,由区卫生局协调相关医院,保证4名住院受伤者得到及时、良好的治疗。目前,已为4名伤员交纳住院治疗费11.1万元,其中两名患者已出院,一名即将出院,另一重伤者已过危险期,生命体征平稳。区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做好善后服务工作,多次到居民家中调查了解受损情况,及时为受损住户恢复水电、燃气、安装玻璃。目前,已有三分之一的住户重回小区居住。
会上,消防部门负责人指出,依据《消防法》第39条规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及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报告,火灾原因初步认定:蓝山国际公寓1单元403室厨房内燃气管道与灶具连接的橡胶软管未采取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致使橡胶软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露,遇电火花而引起爆燃。
区建委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二检测所,对蓝山国际公寓燃气爆炸后的结构进行了安全鉴定,根据鉴定报告:1单元403户燃气爆炸火灾事故,未对该户及相临房间承重混凝土墙体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对墙体采取补强加固处理。1单元403户燃气爆炸火灾事故,造成相邻房间的非承重墙体开裂受损,应进行技术处理;造成该楼部分门窗维护系统损坏,应进行更换处理;燃气爆炸火灾事故未对该楼的整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
听取完汇报,副区长赵玉影指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要聘请权威部门加快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继续做好群众工作,主动和群众沟通,多听群众意见。重点研究善后赔偿问题,尽快拿出善后处理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