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蒋宏宁实习生赵亚妮)因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潘某(女)刚被解除司法拘留,又被刑事拘留。据了解,潘某是我市两级法院今年开始清理执行积案以来,首例因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执行人。
据介绍,1994年,潘某与四川成都人宋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子。2004年9月,双方协议离婚,同年12月又复婚。2005年初,宋某被诊断为“右枕顶胶质母细胞瘤”。今年,宋某起诉至兴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潘某的婚姻关系。
3月16日,兴庆区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孩子由宋某抚养,潘某每月承担孩子的抚养费500元。夫妻财产除对动产和不动产分割外,宋某分得现金58万元,潘某分得现金52万元。另外,潘某支付宋某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判决生效后,潘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4月29日,兴庆区法院受理了宋某的强制执行申请。5月24日,兴庆区法院决定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潘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随后,法院依法将案卷移送兴庆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经认真研究后,又依法作出对潘某刑事拘留,这样才出拘留所的潘某又进了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