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从贸易对象处索财,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通讯员肖宁)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的5名工作人员,因涉嫌从贸易对象处索要、收受财物,被以受贿罪公诉至法院。昨日,海淀法院证实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悉,遭指控的分别是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第七业务部原业务员刘纯、第七业务部原业务经理张斌,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原总裁助理兼财务处总经理马建房,公司财务部原副总经理姚军廷、原资金科科长孟志刚。
海淀检察院指控称,2003年9月至2004年6月间,刘纯利用其负责签订内贸合同的职务便利,从贸易对象北京益航天兴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处索要、收受现金好处费及房产等财物,总计56.7万元;2004年春节前后,马建房通过刘纯,收受益航天兴公司总经理赵某给予的宝马530型轿车及现金等财物,共计40万元;姚军廷收受了赵某给予的现金及本田雅阁轿车等财物,共计30.5万元;张斌收受赵某好处费30万;孟志刚也从该公司拿到了10万元好处费。
2005年7月8日,刘纯被检察机关控制;同年8月16日,马建房、张斌、姚军廷被检察机关控制;8月17日,孟志刚向检察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