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打牌起纷争,自贡市大安区居民罗小勇双手持刀对准牌友李国祥一阵乱刺,李身中29刀,当场死亡。事发后,大安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罗小勇有期徒刑8年(本报2005年11月23日曾作报道)。随后,被告人罗小勇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家属则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大安区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2006年1月4日,自贡市中级法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月24日,大安区法院作出了和一审判决相同的重审判决:被告人罗小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日前,这起轰动自贡的恶性杀人案一锤定音,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事实清楚,量刑适当”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裁定后,被害人李国祥亲属对法院判决被告人罗小勇仅仅赔偿5.1万余元损失不服,表示将对民事赔偿部分另行起诉。
文/图记者陈章采
案件回放
2005年6月8日下午,罗小勇同李某、张某某在大安区马冲口街铁路边茶馆“斗地主”,后来,李国祥及妻子何智慧相继加入。下午4时左右,李国祥称罗小勇伙同李某作假,辱骂罗小勇并打了罗一拳。罗小勇离开茶馆离去时,李国祥追出茶馆尾随其后。走到马冲口横街垃圾库旁时,李国祥叫罗小勇站住,并要求罗到小巷里面去谈。罗小勇站在原地,李国祥边喊边走向罗小勇。不料,罗小勇冲向垃圾库边一卖刀具的地摊处,顺手抓起两把不锈钢跳刀冲进巷内,并将赶来劝解的邓某掀倒在地,邓某见状便离开巷道。罗小勇随后在巷道内与李国祥打了起来,罗在李的胸部等处乱舞乱刺,李国祥受伤后倒地死亡。
事发后,罗小勇到大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李国祥要杀自己,警方见罗全身血迹,手掌等部位有刀伤,遂将其带到医院医治。在确认李国祥被罗小勇杀死后,警方返回医院将罗小勇控制起来,而罗小勇供认了自己杀死李国祥的犯罪事实。
经法医鉴定:李国祥全身共有刺创29处,系被单刃锐器刺伤心脏及左肺,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罗小勇手部及左膝关节等损伤为轻微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