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放在屋内的杀虫剂突然爆炸,幸亏当时周围没有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阆中人吴某回想那一幕,至今心有余悸。昨日,阆中市老观工商所成功调解了此杀虫气雾剂爆炸引发投诉案件,消费者吴某获得200元的赔偿。
5月18日上午,老观镇居民吴某在个体户赵某处购买某品牌杀虫气雾,拿回家后当天下午即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他家的电话机、功放机、房屋等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坏。当天晚上,吴某来到阆中老观工商所投诉,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接到投诉后,老观工商所执法人员会同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之后,老观工商所执法人员又赶到该杀虫剂的经营者赵某处,对其销售的涉嫌不合格杀虫气雾剂进行了封存。
经调查,该产品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属假冒产品。6月5日,老观工商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此投诉案件进行调解,经营者赵某同意赔偿消费者吴某的损失。目前,老观工商所正在对赵某涉嫌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调查。朱金洪庞林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