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八日电(记者刘长忠)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随意使用单位名称的情况,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申请注册单位名称后,在网上发布信息时使用的单位名称应与申请注册名称相一致,不得变更或变相使用不规范的名称。
为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维护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严肃性,中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天下午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注册使用通用网址中文域名要求的具体措施,并正式开通了专门负责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注册网上名称的网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首批国家机关率先启用了规范的通用网址、中文域名(中文.cn)。
随着新的互联网寻址技术不断完善,使用单位名称作为互联网上的地址名称已被中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应用。与此同时,由于规范网上名称的相关管理规定也很少,导致了网上名称使用不规范,造成的互联网域名被抢注的现象屡有发生。为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件,要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是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合法名称,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通用网址时,必须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相一致。为落实这一要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宣布将会对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名称采取保护性预留措施。同时,为保护单位名称的合法权益,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注册通用网址和中文域名(中文.cn),统一由指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网”(chinagov.cn)书面受理和审核。
有关负责人认为,规范、保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有利于维护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权威形象和网络公信力,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保障电子政务运行的安全性,推动中国电子政务规范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