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9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哲男因涉弊案遭收押禁见,后经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陈哲男对此不服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8日认为,陈哲男涉犯诈欺、违反“证券交易法”罪嫌重大,仍有必要继续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裁定驳回抗告。
据报道,陈水扁亲信陈哲男被控收受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熏政治献金、疑涉“司法黄牛案”,台检方在今年4月7日向法院声押陈哲男获准,后因羁押将届满声请延押,台北地方法院6月2日裁定陈哲男羁押期间自6月7日延长两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陈哲男不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台“高等法院”8日做出裁定表示,经审酌,检察官主张陈哲男涉犯诈欺、违反“证券交易法”罪嫌重大,并非无据,本案既仍有证据待查,侦查作为尚未完备,原审以“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证据及勾串证人之虞”裁定羁押禁见,理由显仍继续存在。
裁定书指出,本事件涉“司法黄牛案”,严重影响台湾“司法”公正形象,且据检察官具状声请延长羁押,若未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应认仍有继续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的必要性。因此,裁定驳回陈哲男的抗告。(赵静)进入专题:台当局深陷贪弊漩涡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