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特约通讯员王天全)“对不遵守会议规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属市管单位的,将通报抄送市级主管部门),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或个人,将按规定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一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近日,璧山县委、县政府对严格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作出了六条硬性规定。
璧山县分析总结了会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六条硬性规定。一是统筹安排全县性会议,坚持执行全县性会议年度计划制度;二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顶替参会;三是严格会议报到制度,没有履行报到手续,又未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对待;四是严格入场秩序,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自觉关掉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五是遵守会场纪律,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抽烟,不准随意交头接耳,不准接听手机,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严禁在会场大瞌睡;六是严格离场秩序,不得任意遗弃会议文件或资料。
为了使这些规定落到实处,该县从纪检监察、督查、县委办等部门以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7名会风监督员,对全县性的会议会风、会议纪律进行明察暗访。
来源: 2006-06-09 0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