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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容和哥哥感情很好。
可爱的容容。
昨天上午,记者在医院病区看到了这出悲剧的主人翁——活泼可爱的小容容,她正在独自做游戏,在镜子前面蹦蹦跳跳,不时还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扮鬼脸。虽然长得纤细瘦弱,但仍难掩其漂亮和活力,十分惹人怜爱。
中山一家庭无奈演绎真实版《血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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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
故事梗概: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骨髓停止造血,医生提出了名为“血玲珑”的医疗方案:让卜绣文再生一个与夏早早基因相同的孩子,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在“血玲珑”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篇小说将母爱、恋情、伦理、高科技等诸多现代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纠结在一起,书的结尾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
作家毕淑敏写了一部小说《血玲珑》,曾经让无数人扼腕叹息,而中山却有一个家庭正在上演真实版《血玲珑》:小容容的哥哥得了血液病,为了挽救哥哥的性命,妈妈再次怀孕后剖腹生下容容,要抽取她的骨髓救哥哥。
昨天,记者在广州一家医院里见到了小容容和她的家人。容容的父母告诉记者,四年前,容容第一次输血给哥哥并没有成功,现在,刚满四岁的她即将第二次抽出骨髓,输给身患绝症的兄长。
脐带血输给哥哥
努力九年才孕育一个“救星”,为赶手术时间刚到7个月就施行剖腹产。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医院病区,看到了这一家四口。容容的妈妈告诉记者,如果不是为救哥哥,小容容根本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
小容容的哥哥九个月大时,就被检查出患了重性地中海贫血症,一直依靠输血维系生命。医生说,要想根治哥哥的病,唯一的方法只有移植骨髓,首先要找到型号相同的骨髓。无奈之下,母亲选择了怀孕。在小容容生下来之前,她的妈妈曾经两次怀孕,腹中的胎儿长到三四个月大,医生检查后发现骨髓型号和儿子不相吻合,结果只能堕胎。
前后努力了差不多九年,妈妈终于怀上了容容,经过检查,女婴的骨髓和儿子很匹配,儿子有救了,全家都沉浸在欢乐中。为了尽快施行手术,妈妈剖腹产下7个月大的容容。全家人东拼西借,凑够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所需要的30多万元医疗费,终于,小容容的脐带血输入了哥哥身体内。
骨髓也将移植给哥哥
四年前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并未成功,哥哥又被确诊患上了白血病。
手术后,哥哥的病情有了好转,但是,灾难很快就再次降临了。过了不久,哥哥的脸色突然又变得极差,简直没有一点血色,走几步就直喊累,家里人带他到医院复查,哥哥最终被确诊患上了白血病。
医生说,上次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并没有完全成功,原因可能是小容容的脐带血太少了,加上容容出生太迟,哥哥已经错过了最佳的脐带血移植时间。
经过化疗,哥哥的病情有所缓解,目前,他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医生告诉家长,等哥哥的病情控制住了,就帮他再次做骨髓移植,抽取小妹妹的骨髓输到他的体内。
昨天,记者就移植手术风险咨询了主治医师,医生告诉记者,目前,哥哥病情仍然很重,前天刚刚接受了一次化疗,移植手术必须要等他的病情得到全面控制后才能进行。“从一定角度来说,病人相当幸运,妹妹已经和他配型成功,他不用再等待漫长难熬的配型期,挽救生命还是有希望的。”
记者询问手术对小容容会否造成伤害。医生表示,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危险,在麻醉状态下,妹妹也不会感觉太疼痛。但采集完成后,妹妹可能会有疼痛或不适。
声音
妈妈:我觉得自己太残忍
容容的母亲哽咽着告诉记者,“小女儿一生下来,我看到她红扑扑的小脸蛋,就觉得自己太残忍了,毕竟也是自己的亲骨肉,都是从身上掉下来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多么希望两个孩子都健健康康,不用受哪怕一点点痛苦啊。”
“现在,女儿要给哥哥捐骨髓,我看过别人抽骨髓,拿钢针抽,疼得直冒汗,大人都受不了,容容只有四岁,怎么承受这样的痛苦……”
父亲:我宁可抽的是自己的骨髓
“如果可以,我宁愿抽自己的骨髓救儿子,也不让女儿冒这个险,可是我们都配过型,和儿子不吻合,医生不同意做手术……为了给儿子治病,我们已经花完了家中所有的钱。这次做骨髓移植,又需要手术费40多万元。
“容容生下来后没有吃过好的穿过好的,以后全家人的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我真的觉得自己很没用,我宁愿去沿街乞讨,也要救孩子,我实在走投无路了。”
读者:母爱令人感动,伦理值得商榷
广州读大三的张同学就此事谈了自己的看法,“这事确实很令人感动,但是,这涉及到重大的人道、伦理问题。容容母亲既然爱自己的儿子,同样也会爱自己怀上的女儿。拿一个孩子来救另一个孩子,即使女儿的骨髓能够救儿子,也是对一个生命的不够尊重和不负责任。”
读者:如果我是容容,我会愿意
另有读者表示,知道事情后心情很复杂。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我是容容,为了救我的兄弟姐妹,如果我可以选择的话,我也是愿意的。相信等容容长大后懂事了,也会明白母亲当时的痛苦。母亲的选择,我认为无可指责,即使方法不正确,甚至够不上道德标准,都是可以原谅的。”
“父母的做法犯了严重的错误。生命的权利高过一切,父母没有权利为了自己的私心,而将一个生命作为工具草率地带到这个世界上。母亲的做法可能在人情上值得同情,但没有丝毫伦理学地位,从头到尾都是错误的,小孩是活生生的生命,父母要救孩子可以自己主动牺牲,但不能要求另一个生命为之作出牺牲。”
——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哲学系伦理学教授陈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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