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昨天上午9点,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官向当事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家长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给我们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
1987年出生的何晓(化名)三次伙同费亮(化名)盗窃他人手机,盗窃金额有五千多元。 但有熟人反应,两人平时表现还可以。本着“教育挽救为主,惩治处罚为辅”,萧山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这两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今年,萧山公诉科共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0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以盗窃、抢夺、抢劫三种侵财类犯罪为主,但也出现了较新的犯罪类型,如少女介绍卖淫案、未成年人招摇撞骗案和强奸案。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上,萧山检察院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治处罚为辅”。
除了把好年龄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定性上,当重罪和轻罪的界限模糊时,就按轻罪处理,当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时,就按非罪处理,做出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解释。
检察院还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通了不诉关。萧山检察院对适用相对不起诉控制较严,历年统计表明均仅占移送审查起诉人员的1.17-1.71%。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适用较宽,其中2005年有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提交审判,而作相对不诉处理,占全年相对不起诉人员的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