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一级缺陷食品“红色警报”响起,72小时内完成召回……从8月1日起,在本市出现的缺陷食品都将被召回。一旦发现“问题食品”,企业主动召回,首先保护市民健康,消除隐患,一改以往“事后惩戒”现状;如果企业不主动召回,政府将发出食品责令召回令。
对缺陷食品进行三级分级,根据缺陷食品严重程度,采取相应召回措施。一旦一级缺陷食品召回的“红色警报”响起,市食药监局将向公众通报有关食品存在的缺陷情况和避免发生损害的紧急处理方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时向公众发布召回通知书,将对所有消费、使用食品的市民进行召回,并在72小时内完成召回行动,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每24小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召回实施进展情况。当二级召回令发出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样应当向公众公布召回通知书,向所有食品消费者进行召回,并在7天内完成召回行动,然后每3天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进展。对于属于三级缺陷食品的召回,召回层面将根据情况延伸到批发或零售层面。
据介绍,对于“问题食品”范围的认定,今后将有统一标准判断。缺陷食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一类则像苏丹红那样暂时没有标准,但可能对健康产生隐患,需要食品专家进行风险评估。
市食药监局唐民皓副局长告诉记者:“缺陷食品鉴定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在组建中,他们将在召回行动前进行评估,召回行动后评价召回效果。”
专家强调,在召回过程中,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召回更需要企业的积极自律。据悉,从即日起,本市将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召回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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